在本案中,农民卖家误写价格的情况下,消费者以此价格下单,虽然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但是,由于严重的显失公平,卖家是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因为,按照市场价格判断,应该是26元卖9斤,但是卖家之所以标识为26元卖4500斤,是由于卖家标价错误,因为从常识上说,26元购买4500斤,也就是2吨多的水果只要根本不符合常理。这样的标价太低,也完全是背离市场价格。卖家如果按照此价格发货肯定会亏损严重。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对于该店铺与买家达成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卖家可以请求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撤销,也可以和买家进行协商撤销,一旦撤销后就成为无效合同。
当然,卖家可以撤销该合同,但是也存在缔约过失的责任,对于买家因合同撤销而导致的损失,也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对于买家主张的损失其实很难去证明。因此,在本案,农民卖家对于消费者所下订单是完全可以请求撤销的,对于买家消费者也应该给予理解。
我们国家扶持农村电商,我们电商平台扶持农产品上网,现在农民增收难,农产品卖货难,我们国家、社会都倡导精准扶贫。所以,对于买家明知卖家标识错误,不应该乘人之危,更不应该“薅羊毛”。对于电商平台接到投诉后,也应该认真调查,而不应该认定为虚假宣传,更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的扣光卖家的保证金。不仅不应该应扣农民卖家的保证金,还要第一时间对果农网店采取技术保护措施。这是社会温暖和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诚信社会的体现!
而对于部分无良大V利用卖家失误和漏洞,恶意引导粉丝把果农网店活活薅羊毛薅死,就是乘人之危,极不道德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就应该受到舆论的广泛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