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媒体中,虚假信息层出不穷、针对明星的谣言满天飞,这些“不法信息”“网络垃圾”的大肆传播与泛滥,给人们带来诸多困扰,已经成为网络环境中挥之不去的“雾霾”。
在当前自媒体时代,“流量为王”的利益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催生及“激励”部分自媒体账号,网络大V,以及网络不法公司,为了吸引眼球、赚取点击,获得广告收入等多重利益需要不惜铤而走险。这种网络乱象,越演越烈,已经形成为了“刷流量”的网络黑产业。甚至更有甚者,还出现赤裸裸地侵犯公民隐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
因此,对于有关部门需通过有力措施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而网络平台也应该推动平台加大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审查监管力度,严格广告发布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有害“灰色信息”的打击力度,从而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互联网给中国带来了弯道超车的发展机会,我们也经历过互联网乱象丛生由乱到治的历史进程。
诚实守信写在民法典里,打击犯罪写在刑法典中,去年底全国扫黑办第四次主任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特别提到黑恶势力的一个“变种”方式:从传统行业领域向网络等新兴行业领域延伸触角,以新兴牟利方式作掩护,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网络黑产如果应用到敲诈勒索、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等犯罪,都是扫黑除恶的范畴。
所以,我们要重拳砸向包括网络黑产在内的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也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