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受害者家属提起工伤申请 将依法申请烈士称号


  

 

  

 

  2020年1月3日,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受害人家属委托代理律师正式通过新晃县第一中学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8年不等有期徒刑。

  至此,操场埋尸案大部分涉案人员均得到法律制裁,2020年1月3日,津云新闻记者从邓世平女儿邓冷处获悉,家属已委托代理律师正式启动邓世平的工伤申请,代理律师周兆成证实此事,介绍了为邓世平申请工伤的意义,并回应了后续是否提起民事诉讼等问题。

  津云新闻记者:为什么这个时候启动邓世平老师的工伤申请?为邓老师申请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周兆成: 2020年1月3日上午,我们正式将《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伤认定申请表》、《律师代理意见》以及相关证据等材料通过邮政快递正式递交给被害人邓世平老师生前所在单位---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

  作为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家属代理律师,我早在2019年6月23日遗骸鉴定为邓世平老师后,就第一时间飞赴湖南新晃,代表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家属,就“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以及相关抚恤问题”,与新晃县第一中学现任主要领导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领导进行交流,并且深入的交换了意见。

  邓世平老师生前所在单位新晃一中以及新晃侗族自治县相关职能部门对“邓世平老师被害案”非常的重视,对被害人邓世平老师的家人也非常同情。之所以当时没有立即启动对《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主要是因为当时“邓世平老师被害案”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作为家属以及代理律师出于慎重的考虑,因此没有立即启动申请。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已经对“邓世平老师被害案”审理结束并当庭宣判。案件事实已经查清,16年前,新晃一中职工邓世平老师在工作岗位上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由于在工作中狠抓工程质量,抵制豆腐渣工程,因此得罪施工方---黑恶势力头子杜少平、罗光忠,最后在工作中惨遭杀害,这完全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因此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完全具备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时,依据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劳社厅函【2006】497号)规定,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由于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在工作中受到暴力伤害,与其在学校担任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能够坚持原则,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坚决抵制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害人邓世平近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有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依法对工伤认定申请予以认定。

  津云新闻记者:工伤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申请“操场埋尸案”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什么时候会有结果?

  周兆成: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后,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由此可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很快对《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依法作出认定。

  津云新闻记者:赔偿标准是什么?邓世平老师拟申请多少赔偿?

  周兆成:具体赔偿标准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津云新闻记者:邓世平家属将为其申请烈士称号,是否有此事?您对此如何看待?

  周兆成:此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晃 “操场埋尸案”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故意杀人罪进行当庭宣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也已经对该案背后的“保护伞”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害人邓世平老师的女儿表示,作为被害人邓世平的家属,对这二次庭审和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邓世平女士表示,至于是否考虑给父亲申请烈士,其家人和父亲一样,对名誉都不是很看中,顺其自然,家属现在的诉求是期望邓世平可以早日安葬。

  邓世平老师虽处平凡的岗位,却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了抓好教育工程质量,可谓兢兢业业、刚正不阿,始终能够坚持原则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在16年前,就能够勇敢的与黑恶势力作殊死斗争!宁死不屈,最终埋尸于操场之下! 在如此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了“惊天地、涕鬼神”的英雄之举,对于这样的英雄就应该值得敬仰!

  随后,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也会向有关部门依法申请邓世平老师为烈士,建议新晃一中在此牺牲的操场建立纪念碑或塑像,对这样的英雄进行讴歌。

  津云新闻记者:邓世平家属是否会提起民事诉讼?

  周兆成:操场埋忠骨,青天慰亡灵。作为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家属代理律师,我们绝对不能让英雄邓世平老师鲜血白流!我们要让制造“操场埋尸”这一惨绝人寰血案的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付出代价,还要让他们付出经济代价。

  所以,我们打算近期将针对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16年前残害邓世平老师的犯罪行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给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从而维护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津云新闻记者劳韵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