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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不宜搞‘一刀切’” 民政部回应禁止外地返城租户入住

【采访】“不宜搞‘一刀切’” 民政部回应禁止外地返城租户入住

分类:
律师观点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发布时间:
2020/01/3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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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31日讯(记者 吴军林)“不宜搞‘一刀切’。”1月31日下午,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在国家卫健委例行发布会上回应了北京个别小区禁止外地返京租客进入的问题。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则认为,让返京者有家难回,物业既涉嫌侵权、歧视,又涉嫌违法,应立即停止。

  有家不能回!民政部回应对返京租户不宜搞一刀切

  2019年年末,北京市委党校北京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北京人口蓝皮书·北京人口发展研究报告(2019)》显示,2015年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规模达822.6万人,2016年这一数字为807.5万人,2017年为794.3万人,2018年为764.6万人。

  “春节后返京大人流即将到来,防疫工作到了紧要关头。”1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坚决阻断传染源,对疫情高发区来京人员加强筛查,建立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作用,将外地返京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1月30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要求,再次向返京人员推送防控提示信息,提醒返京人员应当向所在社区登记,加强疫情高发区来京人员筛查。抓紧制定居家观察指南,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同一天,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对返(来)京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社区(村)收到本社区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到京人员信息(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后,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区(村)要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返)京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租赁中介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应当告知房屋承租人及时向在京居住地社区报告,并留存告知记录。其发布的《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的管理和登记,建立信息台账。

  在此背景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其从多位返京租户处了解到,个别居(村)委会存在禁止外来租客进入的做法,只有自行在外隔离14天并取得在京14天的身体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对隔离存在“一刀切”做法。

  “当时保安和居委会建议我们自己去住酒店,隔离14天之后再回去。”一位受访者和其朋友在小区门口停留四五个小时,期间还去医院检查了体温、化验了血液,终于在凌晨三点多进了门。

  1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随着返程高峰的到来,在社交平台上,一些城镇和社区发出了通知,劝阻外地人员不要返程和租户不能入住的消息,如何正确引导上述现象?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就此回应称,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社区防控方案》,要求未发现病例的社区的主要防控策略是外防输入,村和社区劝阻外地返程租户返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疫情输入,阻断疫情传播,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假期即将结束,外地返程人员会不断增加,中国有3亿流动人口,这是经济发展的一支很伟大的力量,我们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流动人口,外地返程人员回到工作驻地,也是为了尽快投入工作,有的可能是为了尽早投身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中去,为打赢防疫阻击战做贡献,因此不宜搞一刀切。”陈越良说。

  

1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陈越良说,防控严格落实,病毒必须隔离,但人心不能疏离,建议村和社区采取更加符合现实情况的措施,比如提前与外地租户联系,对可以暂缓返回工作地的,可以协商一致,暂缓返回。对确需返回工作地的,做好登记统计,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固定场所对返程人员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并将其纳入重点关心人群,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控。

  律师说法:应该立即停止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让返京者有家难回,物业既涉嫌侵权、歧视,又涉嫌违法,应该立即停止。

  周兆成认为,当前疫情严重,各地防控措施不断升级,已经形成一场针对疫情的全民战争。很多城市在人员密集的区域,要求物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对居住小区进行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对小区的往来车辆和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对于外卖、快递、中介等外来人员拒绝进入小区。这些措施虽然给所在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但出于防止病毒感染的公共安全考虑其实也无可厚非。

  “但是,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对合法居住的住户,却不考虑是不是从疫区回来,也不提前通知,测量体温,一刀切地不让进入小区、不让回家。我认为涉嫌侵权、歧视,涉嫌违法,应该立即叫停。”周兆成说。

  周兆成说,物业基于业主授权和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进行管理;而一些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则基于有关法律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所在区域进行管理。但是,任何管理都不能够采取地域歧视的方式。因为这既不尊重人权,也涉嫌违法,也与我国《宪法》平等权相背离。

  周兆成说,物业以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公约为理由拒绝一些外地租户进入小区,对合法住户进行变相隔离,也涉嫌违法。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如果没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均没有权力做这种隔离。”周兆成分析道。

  “我们要防控病毒,不是要防控来自各地的同胞。”周兆成建议,合法租户可依法与所在小区物业进行沟通、交涉。承租人如果合法租住小区,也可以向出租人寻求帮助,基于租赁合同,出租人也有义务要保证租户入住,如不能,则有义务为承租人提供临时住处。

  记者注意到,据北京日报报道,1月31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后,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说,返京人员一旦因特殊情况无法进入社区,可以拨打12345或者联系居委会等,不会让回京人员有这方面的不方便。

  责任编辑:马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