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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周兆成律师:青海一确诊患者恶意隐瞒发热症状与人群密切接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会被羁押,依然会积极救治,根据造成后果惩处

【观点】周兆成律师:青海一确诊患者恶意隐瞒发热症状与人群密切接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会被羁押,依然会积极救治,根据造成后果惩处

分类:
律师观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2/0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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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青海一确诊患者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由于此恶意隐瞒发热症状与人群密切接触,公安机关对此被立案侦查!我认为活该!

  对于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也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青海一确诊患者苟某已经涉嫌犯罪,后面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防控疫情的考虑有关部门也会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对此也会积极隔离收治。待其康复后,根据此造成的后果,进行惩处。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