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外国公司在研药专利?律师:属二级专利 符合国际惯例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2月6日讯(记者 吴军林)5日凌晨,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发布消息称,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文中称,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在抑制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以“Remdesivir and chloroquine effectively inhibit the recently emerged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in vitro”(《瑞得西韦和磷酸氯喹能在体外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为题发表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学术期刊Cell Research(《细胞研究》)上。

  该研究表明,在Vero E6细胞上,瑞得西韦(Remdesivir,GS-5734)对2019-nCoV的半数有效浓度EC50=0.77 uM(微摩尔每升),选择指数SI大于129;磷酸氯喹(Chloroquine)的EC50=1.13 uM,SI大于88,说明上述两种药物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

  不过,这则看起来是好消息的消息,却让近期处于风口浪尖的武汉病毒研究所再次引起争议。

  这与文中提到的申报专利有关。文中称,为服务于疫情防控,合作双方单位联合声明:在上述具有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作用的药物中,我们对于国内已经上市并能够完全实现自主供应的药物磷酸氯喹,不申请相关专利,以鼓励相关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争议在于,几天前,瑞得西韦的开发者吉利德公司发表声明称,其正在配合中国的卫生部门开展随机、对照试验,以确定使用Remdesivir(瑞德西韦)治疗2019-nCoV感染者是否安全和有效。有人质疑武汉病毒研究所的上述申请专利行为是否侵犯了吉利德公司的权利。针对这一问题,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长期研究国际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周兆成。

  

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外国公司在研药专利?律师:属二级专利 符合国际惯例

 

  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外国公司在研药专利?律师:属二级专利 符合国际惯例

  (武汉病毒研究所发文,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大众网·海报新闻:美国药企开发的瑞德西韦被武汉病毒研究所注册专利,这是否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周兆成:对于化学药物专利可以分为一级专利和二级专利。一级专利是指保护药物化合物的专利,二级专利是指围绕药物化合物衍生出来的一系列专利,具体包括药物组合物、制药用途、制备方法、晶形结构等等。在实践中对同一个药品可以同时存在多个专利。

  本案中美国药企吉利德公司在中国范围内早已经将其研发的瑞德西韦的化合物结构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不同病毒的治疗用途、药物组合物、治疗方法、药物组合物以及制备方法申请了专利,该药品本身有专利,所以美国药企开发的瑞德西韦在中国有专利保护。

  但是,由于药物瑞德西韦在我国并没有上市,存在知识产权壁垒,武汉病毒研究所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其所申请的是瑞德西韦化合物的用途专利,属于二级专利,也即申请的是适应症专利。也就是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我们认为在符合国际惯例,专利法上可以操作,并无不当。

  大众网·海报新闻:根据相关法律,武汉病毒研究所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大不大?

  周兆成:对于新专利要想获得授权就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目前武汉病毒所的新专利申请内容并没有详细的公布,我们不好判断。美国药企吉利德公司早已经将其研发的瑞德西韦的化合物结构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申请了专利,2019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冠状科病毒的一种,两者属于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关系。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已公开的上位概念并不破坏下位概念的新颖性。如果武汉病毒所新的专利申请只是将瑞德西韦本来用于抗冠状病毒的用途进一步具体到抗新型冠状病毒方面,作用机理相同,那么获得授权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但是,如果专利申请的内容是瑞德西韦与其他化合物组合,并且可以证明抗新型冠状病毒新用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同时要有足够的实验数据支持。那么专利获得授权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因此,武汉病毒研究所请求保护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用途的专利申请存在被授权的可能性。如果获得授权,其他单位使用瑞德西韦化合物时,则需要获得吉利德公司的许可,在就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一适应症使用时,也需要武汉病毒研究所的许可。

  

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外国公司在研药专利?律师:属二级专利 符合国际惯例

 

  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外国公司在研药专利?律师:属二级专利 符合国际惯例

  (此前,吉利德公司发布声明称,瑞德西韦尚未在任何国家获得批准上市,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证实。瑞德西韦是在研药物,没有针对2019-nCoV的数据。)

  大众网·海报新闻:如果武汉病毒研究所获得专利,你认为美国药企会采取什么措施?

  周兆成:当前,武汉病毒研究所陷入一些争议,但是就这个专利申请行为,我认为并没有超出专利规则允许的范围,相反还是一个保护国家利益最大化的专利布局行为,前瞻性比较强,而且反应迅速,还应该点赞。

  至于瑞德西韦尚未在全球任何国家得到批准上市,其疗效还需要临床验证。我注意到美国吉利德公司表达了不会卷入专利之争,患者是第一位的,这也同样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