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相信大多数人都接到过不少骚扰电话,对方能准确说出你的姓名、住址、甚至身份证号,还有更详细的都知道在哪里消费过、是不是公司法人等等,可以说,我们变为“透明”人了。

  很明显,我们的个人信息被贩卖了,对于这类头疼的问题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所措。顶多就是挂断电话,并备注此电话为诈骗、骚扰、广告等电话,以防更多的人受骗。

  我国出台的《民法典》对此作了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