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法院受理劳荣枝案 家属:希望自己委托的律师介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报道

  2019年11月28日,福建厦门警方抓获潜逃23年,涉及3地、7条人命的命案逃犯劳荣枝。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31日当晚,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发帖称,诚恳地向案件的受害者、受害者家人道歉。与此同时,劳声桥称,家属聘请了律师周兆成,希望周律师有机会能与劳荣枝会面。“我听说,目前劳荣枝不想家人为她请律师。”劳声桥说,作为家属,很想亲自听到她这么说,听到她自己的想法,了解她的本意。

  而南昌公安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12月11日,劳荣枝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希望家属摆脱阴影;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同时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

  2020年9月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称,其已受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并于当日下午,向被告人劳荣枝送达了起诉书副本。送达起诉书时,法院依法告知被告人劳荣枝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劳荣枝表示,其自愿接受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律师继续为其提供辩护。

  但劳荣枝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周兆成9月3日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他和劳荣枝家属都无法确定劳荣枝“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是否是其真实意愿。下一步,他要代表被告人劳荣枝的家属积极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争取早日核实清楚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问题。

  “我们还是希望自己委托的律师介入。”9月3日,劳声桥对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说。

  

 

  2019年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劳荣枝。图片来源:厦门警方在线微博

  下为大众网·海报新闻对周兆成的专访:

  大众网·海报新闻: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接受家属委托的?

  周兆成:我是2019年12月14日接受劳荣枝家人的委托,担任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的辩护律师。

  

 

  周兆成接受劳荣枝大哥劳官球的委托,担任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周兆成供图)

  大众网·海报新闻:目前劳荣枝案处于什么阶段?

  周兆成:作为被告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我一直关注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的案件进展。9月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后,9月2日,我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相信该案很快将会开庭。

  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年南昌公安曾发布情况通报称,劳荣枝拒绝家属为其聘请律师,同时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你知道劳荣枝为什么拒绝家属聘请律师吗?

  周兆成:接受委托后,我注意到南昌警方曾发布公告披露,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但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我和劳荣枝家属都无法确定,劳荣枝“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是否是她的真实意愿。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辩护律师,我还是希望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法核实清楚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调查清楚,同时也可以真正落实法律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辩护权是被告人拥有的法定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不仅可以自行辩护,而且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权利。只有通过辩护律师的有效参与和介入,才能保证案件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审理程序上都能够获得公正性,进而保障判决的客观公正。

  

 

  南昌公安曾发布情况通报称,劳荣枝拒绝家属为其聘请律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处获悉,尽管南昌公安发布情况通报称,劳荣枝拒绝家属为其聘请律师,但家属坚持希望他们给劳荣枝聘请的律师介入,请你从法律角度分析家属的这一诉求。

  周兆成: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我认为劳荣枝家属之所以坚持想给劳荣枝聘请律师,就是源自劳荣枝家人对20年前在年幼的劳荣枝教育上“缺失”的无限内疚。同时也是劳荣枝家人对自己的至亲无论犯了多大的罪,都不愿意放弃她,血浓于水、手足情深的亲情体现。

  此外,尽管在看守所劳荣枝提出拒绝家属委托律师,要求法律援助。但是,劳荣枝家属见不到被告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也见不到她,所以劳荣枝的家人也无法判断,劳荣枝拒绝家人委托律师辩护到底是不是其真实意愿。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抗比较激烈,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指控犯罪的公诉人具有极其专业的法律知识,而被告人往往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所以,两者的对抗就是不公平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作用就在于从制度设计上可以制约公诉人,在法庭上可以对抗公诉人。而且就其制度的存在来看,律师有着其他人士并不享有的权利,包括阅卷、会见、调取证据等。

  大众网·海报新闻:劳荣枝被公诉后,你如何看待对她罪行的指控?

  周兆成: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由于至今没有获得辩护权,所以没有会见到被告人劳荣枝也没有办法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所以无法了解被告人劳荣枝的涉案情况。但是,就司法机关公开披露的案件信息,本案还是充满很多疑点,比如,劳荣枝与罪犯法子英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其参与犯罪有没有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这些都需要相应的证据去支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换句话说,即便被告人劳荣枝自己都承认杀了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也不能认定被告人劳荣枝有罪。只有被告人劳荣枝承认其杀了人,也有一些证据支撑,而且经过开庭的举证与质证,才能最终被法院认定,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据。

  

 

  厦门警方披露抓捕劳荣枝的过程

  大众网·海报新闻: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的律师,你后续还会做哪些工作?

  周兆成: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作为劳荣枝家属委托辩护律师,下一步,我还是要代表被告人劳荣枝的家属积极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争取早日核实清楚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依法保障劳荣枝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化解劳荣枝家属以及公众的质疑。

  大众网·海报新闻:你曾为操场埋尸案等多个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做代理,这一次选择成为被告人家属的代理律师,有哪些考量?

  周兆成:此次作为被告人劳荣枝家属委托辩护律师,我也注意到外界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大家认为我怎么可以为“背负7条人命的杀人女魔头”辩护呢?我始终认为,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都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其合法权益都应该获得法律的保护,这体现出一个社会司法文明程度。

  我介入本案一方面想了解,是什么原因导致年轻貌美、工作良好的劳荣枝20年前误入歧途,走向犯罪不归路。同时,只有找到被告人劳荣枝犯罪背后的原因,才可以真正意义上教育青年人,进而减少此类犯罪,不让劳荣枝的悲剧再次上演。

  同时,作为专业律师,我也希望像劳荣枝这样有影响力的大案,能够全程依照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客观、公正进行审理,能够依法保障被告人劳荣枝的合法权益。对她的 “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一定要严惩,但她作为被告人应享有的权利,也要得到足够的保障,比如,投案自首、坦白悔罪、积极赔偿等从轻的情节以及作案动机、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等细节,都需要辩护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实事求是向法庭阐明,给予被告人公正的判决。另外,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适时介入,也会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给司法机关监督,从而保障案件可以办成铁案,也不会让冤假错案发生。按照法律和程序来定人的罪,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保护。

  责编:杨 凯

  审核:丁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