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姚策、杜新枝、郭希宽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姚策想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推动我国立法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请求法院改判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三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80余万,改判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医疗费、误工费等90余万元。
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共计76万余元。
判决显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周兆成透露,当事人姚策目病情严重,虽然已经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但是目前治疗效果非常不乐观。姚策身体目前惧寒严重,已经出现说话断片,颠三倒四,记忆力退化严重等情况。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