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儿孙追凶13年终迎曙光!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凶手被判死刑


  楚天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赵德龙 视频剪辑曾超)楚天都市报从“两儿一孙被枪杀案”受害人家属高女士处获悉,2021年1月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进行宣判,维持马某付的一审死刑判决。

  此前,马某付杀人后潜逃12年归案,原告79岁拾荒老人常桂香为儿孙追凶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高女士告诉记者,得知宣判结果后全家都非常的激动。奶奶(常桂香)在拿到二审判决书后,手一直在颤抖,说自己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压在心头上13年的大石头现在终于可以落地了。

  

 

  法律裁判文书网显示,2007年2月24日,在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铜山乡一处山地上,高家两男一女带着两个孩子栽树时,跟骑摩托车赶到现场的马家5人发生纠纷。

  当天10时许,马某付、马某谦、马某贵、闫某政、李某忠携带铁锹,其中马某谦携带一支民用猎枪赶到现场。双方在小缸窑东岭相遇,并发生斗殴。在此过程中,马某付从马某谦手中夺过猎枪,朝天鸣放一枪后,分别向高某录、高某、高某立各打一枪,致高某立当场死亡,高某录、高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高家死亡的3人分别是常桂香的二儿子和四儿子及孙子高某,而在现场的高某弟弟高森及其母亲,在此案中幸免。

  案发后,除了马某付外逃外,其余涉案人员或自动投案,或被警方抓获。

  据媒体报道,多年来,泌阳县公安局民警共奔赴全国二十多个省追捕马某付,最终于2019年9月13日,民警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出租屋内,将马某付抓获。

  2011年5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起诉马某贵、闫某政、李某忠。同年9月20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贵12年徒刑、闫某政11年徒刑、李某忠11年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30余万元。

  2013年1月7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马某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同年9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判。

  2020年8月10日,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儿一孙被枪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马某付当庭表示上诉。

  2020年11月27日,河南“两儿一孙被枪杀案”二审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驻马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马某付当庭翻供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而是由于被害人向其冲来,其为实施正当防卫而采取开枪行为。

  被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今天,河南常桂香老人两儿一孙被枪杀案终于迎来了二审宣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马某付上诉,维持马某付的一审死刑判决。这意味着被告人马某付的死亡已经正式进入倒计时。也意味常桂香老人为儿孙追凶13年,终于迎来胜利。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