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明星演唱会被骗1200万”案发现新证据 受害人提起刑事控告等待立案


  身价上亿的河南女企业家赵丹(化名)遭遇“套路”,1200万元投资款无法追回,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杀”,身中数刀幸免遇难。

  赵丹怀疑自己被刺杀的“幕后指使者”就是和她签订投资协议的张某琳,但几名涉案人员被判“寻衅滋事”,而张某琳没有得到任何制裁。

  日前,由于该案发现新证据,赵丹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提起刑事控告,目前,公安机关已向赵丹出具《受案回执》,赵丹正在等待警方立案。

  

 

  1200万元投资无果

  “债主”遭刺杀

  津云新闻此前报道,今年46岁的赵丹从医十年,下海经商后顺风顺水,40岁就拥有了上亿资产,2016年,41岁的河南女企业家赵丹认识了一家文化公司法人张某琳,张某琳称公司承办刘德华、五月天等明星演唱会。

  张某琳承诺赵丹投资演唱会可以在3个月内得到35%的利润,2016年12月14日及2017年4月6日,赵丹与张某琳签订了两次演唱会合作协议,将总计1200万元汇入张某琳指定的账户。

  在前两次投资没有得到回报的情况下,张某琳又向赵丹提出投资30亿元举办刘德华演唱会,这让赵丹产生了怀疑,赵丹不再继续投资,想办法追回此前的1200万元投资款,不料,张某琳不久后失踪。

  2017年12月19日上午11点多,赵丹买完菜后从家附近的沿河小路散步回家,被两个黑衣人从背后刺中6刀,赵丹曾在医院急救科工作十年,熟悉急救知识,她在自救和路人的帮助下被迅速送往医院,保住了生命。

  

 

  发现新证据

  等待案件受理

  2018年4月至9月,参与赵丹被刺一案的涉案人员陆续被捕,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经法院审理查明,几名涉案人员均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多至4年多。

  “这些人我都不认识,我只认识张某琳,这个案子不是单纯的寻衅滋事,是张某琳雇凶杀人。”赵丹说,令她不理解的是,张某琳被捕后,先被取保候审,此后则以证据不足被释放。

  “我认为这个案件应该属于‘诈骗犯罪’,而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我要为自己讨回公道。”日前,赵丹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提起刑事控告,控告债主张某琳等人涉嫌诈骗,公安机关已向赵丹出具《受案回执》,赵丹正在等待警方立案。

  赵丹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证实了此消息,周律师透露,其律师团队在调查中发现了该案的“重大犯罪线索”。

  “相关犯罪证据我们已经提交给了公安机关,作为代理律师,我们相信该案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而是打着‘投资举办明星刘德华等人演唱会’赚取高额投资回报的噱头,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套路骗’。”周兆成律师透露,赵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张某琳,赵丹的投资款汇入后,该款项被迅速转出,其中部分款项转入汽车销售公司,用于购买高档汽车;部分款项转入了张某琳个人账户,还有一部分用于分赃,“其中一部分打给了刺杀赵丹的团伙成员,一部分打给了介绍赵丹与张某琳认识并极力游说赵丹进行投资的赵丹的朋友。”周兆成律师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张某琳的行为是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周兆成律师表示,更为可怕的是当被害人赵丹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来找“诈骗者”索取债务时,竟然发生“诈骗者”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雇凶伤人”的恶性犯罪,在当前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实在令人震惊。

  “我被人骗,遭到刺伤,捅伤我的人被判寻衅滋事,张某琳被无罪释放……”赵丹说,她无法释怀自己遭遇的一切,期待郑州警方可以对该案进行立案,让“犯罪者”不能逍遥法外,还被害人以公道。(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