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杨某从2019年起,多次在校园里假冒身份,添加女学生微信进行聊天,话语屡次越并多次邀请女学生出去。武汉大学已经发布通报称:杨某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已对其予以解聘。
老师就是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但是,本案中杨某某,显然既缺德又不正,不配为老师,那么从法律角度,我们怎么看呢?作为曾代理20年打师案长期关注教育的周兆成律师为你解读。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同时也要求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本案中,杨某某的恶劣行径明显与上述职业道德的要求不符。同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本案中杨某微信聊天对女生语言骚扰,已涉嫌违反,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教书育人本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本案中杨某某却利用教师职业来做如此不堪之事,真是有辱斯文。但是周兆成律师认为绝大多数的教师还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的,他们将一生奉献给了三尺讲台,为祖国的人才培养默默无闻的做着自己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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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回应科研人员涉嫌骚扰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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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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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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