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子路上帮100余名被拐儿童『回家』
『失孤』苦寻24年终与儿子团圆
这失而复得的喜悦,他值得!
世界上最温暖的路是回家的路。被拐24年后,儿子终与父母团圆,亲人相拥,悲欣交集,带给人们诸多感慨。
反拐的努力不会终止。杜绝拐卖儿童案件发生,还需从完善法治、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等多方面整体推进。严查、严打!堵住贩卖儿童的源头,严惩收买孩子的违法行为,让抱侥幸心理收买被拐卖儿童者“人财两空”!此外,还应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让“天下无拐”成普遍共识;完善现行收养制度,关爱、救济特殊需要家庭。全社会行动起来,让人间有爱,天下无拐。
《失孤》被拐儿童原型已认亲
两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这两天,“电影《失孤》原型人物郭刚堂找到失散24年的儿子”的消息引发关注。
在祝福一家人团聚的同时,关于拐卖案件的侦破情况也备受关注。
7月13日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团圆”行动最新进展,介绍电影《失孤》原型拐卖案件侦破情况,邀请公安部刑侦局和案件相关人员出席。
12日下午,记者从郭刚堂老家村委会了解到,郭刚堂已经于12日抵京。抵京后,公安部门已经安排其与儿子郭新振(之前报道为郭振)相见。经过了24年的寻找、等待,满头白发的郭刚堂认亲时仍老泪纵横,他的儿子郭新振已经26岁,目前是一名老师。
>>案件侦破
24年来接续侦查 公安部挂牌督办
在公安部7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李民介绍,当年接到报警后,聊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了大量侦查调查、走访摸排等工作,并采集了郭刚堂夫妇血样,检验DNA信息录入“打拐DNA系统”。由于孩子郭新振之前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比中。24年来,一代又一代刑侦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坚持不懈、接续侦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介绍,今年“团圆”行动中,公安部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组织攻坚。6月,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会战期间,专家们克服儿童失踪被拐时体貌特征与长大后差别较大的障碍,突破技术壁垒,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在河南发现疑似郭新振的线索。
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张景泰介绍,根据公安部指令,河南公安机关采集相关人员DNA信息进行复核检验,确认河南该人即为郭刚堂夫妇被拐24年的儿子郭新振。
此后,山东聊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赴河南、山西等地,围绕当年收养、拐卖情况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扩线深挖。
>>相关细节
嫌疑人系情侣 旅游期间为图财拐卖男孩
据悉,当年涉嫌拐卖郭新振的犯罪嫌疑人呼某(男,现年56岁,河南人,现因其他案件羁押在山西某看守所)畏罪心理严重,曾拒不交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专案组民警另辟蹊径,围绕其关系人开展进一步侦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其当年女友唐某(女,现年45岁,山东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聊城公安专案组立即赶赴山西某地将唐某抓获。经审讯,唐某对1997年9月伙同呼某拐卖郭新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大量证据面前,呼某最终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呼某、唐某交代,1997年两人为恋人关系。当年,呼某带唐某来到聊城,呼某在聊城汽车站附近一旅馆等待,唐某独自出门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当时两三岁大的男孩郭新振后,唐某抱起郭新振就跑,打车前往汽车站附近与呼某会合,随后与呼某一起乘长途车返回河南,由呼某将郭新振贩卖。目前,唐某已被聊城警方刑事拘留。
>>嫌犯画像
嫌犯涉多起拐卖案 曾被判刑七年
据了解,嫌犯呼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劣迹斑斑。
呼某因涉嫌拐卖山西临汾市洪洞县男童刘小虎(化名)被抓获归案。1988年,呼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除了郭新振和刘小虎,呼某2001年还因与其另一名女友程某香拐卖了河北省永年县一名两岁女童,被判刑七年,2016年才出狱。
呼某家乡的村委会主任向记者介绍,呼某平日好吃懒做,因借钱太多,亲友已经不再来往。
>>些许遗憾
寻子路上 曾和儿子“擦肩而过”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介绍,郭刚堂在这24年寻子历程中,一边骑摩托车辗转多地、跨越数十万公里找孩子,一边积极参与打拐志愿活动,将搜集到的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通过他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先后找回被拐多年儿童100余名。
在高兴的同时,郭刚堂还表达了些许“遗憾”,他说,自己曾骑着摩托车到过儿子郭新振所在的县级市寻子,可惜父子俩当时无缘相见。
>>未来相处
郭刚堂:会把孩子养父母当亲戚
在认亲前,郭刚堂买了能装1万块钱的红包。原本他们想摆个流水席,但因为疫情,最后改成买1000斤糖果发给街坊邻居。
被问到未来如何与儿子的养父母相处时,郭刚堂表示:“我们就当是一门亲戚去走动,就两个字‘真诚’。”7月13日上午,主持人陈鲁豫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的相关访谈视频显示,郭刚堂称,会尊重、接受孩子的意愿,“他愿意孝敬他的养父母,那就很坦诚地去接受这件事。”
说到为儿子做了哪些准备时,郭刚堂在视频中表示,给儿子的养父母买了一些特产,给儿子包了红包,“这些年也没有养孩子,也没给过孩子压岁钱。”
至于是否会给儿子改名,郭刚堂称:“这不重要,我们找到健康的孩子最重要。一是健康,二是成人,这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温暖镜头
当时零片酬出演《失孤》 刘德华发视频祝福
2015年,刘德华零片酬主演“打拐”题材电影《失孤》,他也因此斩获华表奖优秀男演员奖,提名金鸡奖和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奖。
得知郭刚堂找到儿子后,7月13日,刘德华录制了祝福视频:“今天我感觉非常开心和非常振奋,因为郭大哥被拐了24年的儿子,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之下,终于跟父母团圆。通过这个镜头,希望跟郭大哥说,我佩服你的坚持,也要向公安机关多年的努力致敬。在此我呼吁所有的朋友跟我一起支持反拐工作,盼望更多的离散家庭能够早日实现团圆。”
>>律师说法
被拐者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为郭刚堂一家感到高兴的同时,相关法律问题也来了,当年的拐卖者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郭新振如果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其对河南的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知名律师周兆成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具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拐卖者肯定犯罪了!基本刑期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8种加重情节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当然,民事责任也跑不了,郭刚堂这些年为了寻找儿子骑坏的摩托车,以及所有花费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向其主张索赔。”
周兆成指出:“对于郭新振的养父母,如果存在收买行为的,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基本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收买、拐卖儿童过程中存在其他犯罪行为的,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如果郭新振的养父母,对郭新振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周兆成表示,“我国《收养法》规定了收养儿童需要具有合法的收养程序。收买儿童的父母对儿童进行了抚养,其收买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其抚养关系自然不被法律所保护,因此郭新振作为当年被拐卖儿童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