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电影海报显示,影片《操场》将于2021年10月在浙江开机拍摄,操场埋尸案受害人邓世平老师的家属向津云新闻记者证实,制片方没有联系过家人。
因“操场埋尸案”改编的电影《操场》未获授权,被害人亲属委托律师沟通后,制片方至今依然置之不理,家属决定择日起诉!
《操场》导演发文回应
日前,影片《操场》即将开拍,但未获操场埋尸案家属委托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影片《操场》的海报上写有“埋藏了16年的惊天血案”的文字,影片导演为阿年,总制片人为姜伟和蒋浩,该影片开机时间为2021年10月,拍摄周期60天。
记者在国家电影局网站查询发现,该片备案立项号为【2020】第1885号,备案单位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影片梗概一项写道:“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操场埋尸案受害人邓世平的女儿邓玲向记者证实,制片方从未和她及家人取得联系,对于《操场》的影片内容为何她也毫不知情,“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内容是否真实,他们没和家属联系证实过,如果片子完全是杜撰,就不该用这个案件的背景作为影片梗概。”邓玲表示。
近日,影片《操场》的导演阿年公开发文——“我和创作团队本着‘尊重事实,恰当艺术加工’的创作手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翻阅了和该案件相关的所有卷宗,根据司法裁决等事实依据进行创作,创作了剧本《操场》。剧本着眼于整个案件的侦破过程,内容核心在于政法系统及各级公安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坚持‘除恶务尽’,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秉公执法’,得到‘遵纪守法’的教育。目前剧本体现了本案的基本原貌,经过了相关部门严格的复查,经各个部门的同意,我们才拿到了影片拍摄许可证,并无扭曲事实及胡编乱造,这点还请大家放心。”

导演阿年声明
代理律师:家属择日起诉
“作为代理律师,我已注意到制片方阿年导演的最新回应,文中大谈特谈《操场》电影的创作思路和想法,却依然避重就轻,继续无视电影未获得被害人亲属授权的不争事实,继续置之不理,对此我们深表遗憾!”操场埋尸案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制片方无视被害人邓世平亲属“16年的漫漫精神痛苦”,对“原型人物遇难家属合理的情感诉求”至今依然无动于衷,而该事件再次成为热搜,已经给被害人全家带来极其严重的二次伤害。


被害人邓世平亲属声明
周兆成律师介绍,阿年导演在文中强调,影片创作团队本着“尊重事实,恰当艺术加工”的创作手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翻阅了与该案相关的所有卷宗,根据司法裁决等相关事实依据进行创作,创作了剧本《操场》。对此说法,周兆成律师表示,其律师团队与案发地新晃有关部门沟通,证实制片方并未与当地进行任何沟通,也未获得当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办理该案的司法机关从未提供任何卷宗材料给制片方翻阅。
此外,湖南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操场》曝光,根据网上流传的组讯,董润年为“定稿编剧”。2021年8月11日,董润年发文否认,“我没有签署过与该片有关的任何协议,没有写过相关的任何一个字,没有参与过相关的任何一场剧本会,没有拿过一分钱,只是介绍了一个编剧给对方”。

董润年声明
“作为代理律师,我对制片方创作团队至今没有与案发地有关部门沟通,没有与被害人邓世平亲属以及生前单位、同事沟通,甚至冒用编剧署名等行为深感不解。如此态度,如何能做到‘剧本着眼于事实,忠于案件,适度艺术加工’;制片方强调‘我们也已经获知案件家属的担心和诉求’,但却依然无视被害人亲属合理诉求,拒绝沟通,我们再次深感遗憾!”周兆成律师证实,若制片方依然置若罔闻,被害人家属将择日提起诉讼。
公开报道不能作为开放素材
“操场埋尸案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时代背景下,由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亲自督办的案件,这起案件曾被写入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建议制作方不要因为该案已被媒体报道,成为‘公共事件’就完全可以当作‘开放素材’来使用。”周兆成律师表示,对于操场埋尸案这样引起普遍关注的现实主义题材应该慎重,影视剧上映后还存在是否侵犯报道记者创作的文字作品著作权,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一系列人格权利。

操场埋尸案受害人家属与代理律师周兆成(右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若文中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对于影视作品也应该受其约束。我们知道制片方肯定会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艺术加工再创作。但是,毕竟这个题材来源于真实案例,如果将来出现这些改编与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发生严重偏离,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誉权,造成社会公众误解,制片方还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周兆成律师表示,希望制片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受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沟通,获得合法授权。
记者试图联系到《操场》制片方的律师,但截至记者截稿时,该律师电话无法接通。(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