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九派新闻从郑剑飞母亲委托代理人周兆成律师处获悉,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即将开庭审理“福州少年被杀焚尸”民事赔偿案件。
郑剑飞其人。图/受害者家属提供
12年前,18岁少年郑剑飞,受雇在被告郑某夫妇的汽车美容店里学徒,不幸遭凶手杀害并焚尸,该案至今没有侦破。
作为同事的毛小富(化名)曾认罪伏法,被判死缓,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撤诉。接受媒体采访时,死者母亲贺女士称,怀疑真凶另有其人,希望警方查明真相。
涉事店主郑先生说,“我本身也是受害者”;已回四川老家的毛小富否认杀人,称供词都是他根据电视情节编造的。
周兆成感叹,案件长达12年没有查明真相,令人唏嘘。该案目前尚在侦查阶段。真凶仍未找到,但是并不影响死者家属向第三方提起民事诉讼。
其介绍,被害人郑剑飞母亲贺定容之所以选择对汽车美容店店主郑某夫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就是认为郑剑飞雇主存在重大过错,应对该案承担民事责任。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我们向法院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两被告汽车美容店店主郑某夫妇向原告赔偿包括郑剑飞被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共计80万元。”
周兆成律师介绍,贺女士之子郑剑飞12年前为被告看店铺,属于在为被告提供劳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从左至右依次是周兆成律师,郑剑飞母亲贺女士。图/受访者提供
其还称,郑剑飞母亲贺定容现已是失独老人,晚年生活无保障,二被告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原告痛失爱子,也给原告的物质和精神均造成了重大损失,希望福州警方能够早日破案,缉拿真凶,让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