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后上诉 家属委托律师分析二审关键点


  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一审宣判后,劳荣枝家属和家属委托律师周兆成进行了沟通,由于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劳荣枝案二审阶段家属还将继续委托周兆成为辩护律师。周兆成律师表示,他将继续与二审法院进行沟通,相信二审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充分保障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争取早日可以会见到被告人劳荣枝。

  “疑罪从无是我国的司法理念,疑罪应当从无,疑点利益应当归属于被告人,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周兆成律师认为,从目前庭审情况看,是否能够完全坐实劳荣枝故意杀人的证据,劳荣枝是否有杀人合谋,是否参与杀人,一定要结合劳荣枝的供述,与法子英早前供述以及客观证据相互验证。“法子英当年供述,每次杀人前,都会让劳荣枝先离开,这一点是否可以验证劳荣枝不存在杀人主观故意和动机。”

  一审判决中,劳荣枝还被判抢劫罪和绑架罪,周兆成律师认为,这两个罪名虽然是严重侵犯人身与财产法益的暴力犯罪,其犯罪构造之中能够包含故意杀人的恶劣情节。但是,在案发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当时具有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及杀人的实行行为。“根据劳荣枝在庭上的供述,其没有参与杀人,刑法的证明标准在于‘排除合理怀疑’,所以,公诉机关需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劳荣枝的杀人行为是否成立。”周兆成律师表示。

  “对于劳荣枝这样一个‘杀人凶手’,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但是,每个案件都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遵守正当程序,厘清社会舆论和罪刑法定的关系。”周兆成律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