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针对网传“清华女博士报考长沙岳麓区协警”情况,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安分局发布最新情况通报,当事人张某网上报名时谎称“清华大学博士”,其从山东一所二本学院本科毕业,常臆想在清华大学读博士,并在多地民营企业求职时谎报学历。此前,清华大学在微博中回应称,学籍库中查无此人。清华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中均没有查找到与之匹配的学生信息。那么,张某在报考过程中是否涉嫌伪造学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回应天目新闻称,事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届时将会对具体情况进行官方通报,其他不便透露。
此前报道:女子谎称清华博士报考协警 学历证书是否涉嫌造假?招聘单位:尚在调查

《岳麓区2022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考审核通过名单公告》
学历造假违法吗?应聘时涉嫌学历造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招聘单位为何没有发现此类情况?天目新闻记者咨询了几位律师来给大家作解读。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如果这名所谓的“清华女博士”张某只是在填写报名信息的时候,虚报了关于博士的信息,之后就算被录取了,也会被取消资格。“因为她弄虚作假,我国《劳动法》里边说了,劳动者有说明义务,这里张某谎报学历的行为,违背了《劳动法》,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周兆成律师介绍,用人单位是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基本健康状况、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知识技能、职业资格等等。
“但是假若张某不仅仅是在报名的时候填写了清华大学的学历信息,而且还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伪造的清华博士毕业证书,以此证明自己清华博士的身份,那这事可就不好处理了。”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有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周兆成律师还强调,就算张某本人没有伪造和贩卖学历,并没有构成犯罪,但也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要是买卖和使用假学历,或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2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招聘警务协助人员公告》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朱俊律师认为,依照该案件招聘单位发布的《2022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招聘警务协助人员公告》要求,报名流程中需要提交相关学历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核。第一次审核是在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报名表中需要填写学历、院校等,还需要将相关资料发送到官方邮箱,并且报名表末端需要填写学历审查意见、资格复审意见,这些要求线上操作即可。而第二次审核是在初审通过后体能测试前的线下现场审核,需要当场提交学历证书等原件。
“所以,一般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先进行网上报考,由报考者自己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同地区对资格初审的要求不同,但是由于往往此类报考人数众多,所以资格初审时无法做到全面审查真实性,审核单位默认报考人员填写的是真实信息,只会审核填写信息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当然不同单位的执行标准不同。一般资格审核后置,只有进入面试或者之后考察阶段才会更加严格审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政审考察。”朱俊律师表示,事实上,此类辅警招聘往往会参照公务员如警察岗位招聘的流程,比较正规。
所以如果招聘单位在一开始未审核出来,之后发现了也会取消其录用。如果有关部门在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责任也需要追认处理。这些都还要根据案件中“清华女博士”是如何进行伪报等行为的具体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