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诉刘鑫案二审二次开庭! 江秋莲不出庭,刘鑫回应晨报记者:对结果有信心


 

时隔九月之久,原本沉寂的江母诉刘鑫案再掀风浪。

11月22日下午两点半,江歌妈妈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在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1月10日,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付原告江秋莲包括496000元经济损失和2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共计69.6万元的赔偿金,刘鑫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出上诉。2月16日,该案件二审开庭。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开庭前,江歌遗体照片疑似泄漏,江秋莲随后在微博和抖音平台发布视频,认为是刘鑫方所为。刘鑫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称自己在案发后已“社会性死亡”。网友对江秋莲和刘鑫双方各有支持反对之声,更多的人在等待二审的最终判决。

二审判决是否会维持原判?双方的态度如何?舆论声浪是否会影响案件判决?11月22日,新闻晨报记者联系到江秋莲和刘鑫,也采访了专业律师为这个案件作解读。

江秋莲:等二审判决后,我有很多话想说

江秋莲于11月9日在微博账号“苦咖啡-夏莲”上发布视频,认为刘鑫方将案件卷宗里的江歌遗体照片交给网络水军发布,并表示“青岛中院的二审迟迟不判决,给了这些人无底线地炒作案件的空间。”

开庭前,江秋莲对新闻晨报记者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但又表明暂时不能接受采访。她谈到:“二审宣判前,我不想说话了。等到二审判决后,我有很多话想说。”

今天下午两时许,江秋莲在媒体群里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她与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都不会出席今天下午的庭审,并且他们已经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江秋莲表示:“我已经撑不下去,再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尽速宣判,以告慰我江歌的在天之灵。”

刘鑫:对结果有信心,对代理律师胡律师有信心

此前,刘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己接受不了一审判决的结果,提出上诉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还表示,半年来一直在找证据、调卷宗,已经取得了比较有利的新证据,而自己也将继续出庭。

11月22日中午,新闻晨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刘鑫,当被问及对于下午的开庭是什么样的心情,刘鑫回答:“有信心,对我的代理律师胡律师也有信心。”同时她表示自己忙于准备开庭事宜,没有太多时间接受媒体的采访。关于庭审之后的安排,刘鑫表示:“目前还没有规划庭审之后的事情。”

此外,新闻晨报记者昨日还联系到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但胡贵云表示在二审判决之前,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今日下午一点五十左右,刘鑫和胡贵云已经进入法院作准备。

律师解读: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

对于本案中网友比较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新闻晨报记者专访了知名律师周兆成以及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

谈及大家最为关心的二审结果,周兆成律师告诉《新闻晨报》,“我们国家施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的作用是对一审的审判进行审查和救济的功能。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有上诉的权利,刘鑫也不例外。但是二审是维持、发回一审重审、还是直接改判,是针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而言的。”

周兆成认为,从目前一审判决的内容来看,核心在于刘鑫对于江歌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本案二审的变数就在于刘鑫是否能拿出新证据证实来否定一审认定的刘鑫的全部或部分过错因素:引入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面临不法侵害致他人生命于不顾。如果不能否定这些或其中之一,二审基本会维持。

另一位律师朱界平则对《新闻晨报》表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尤其是一审在判决2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上,我认为这个是一个亮点,法官很好的结合了相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

二审开庭到宣判隔了九月之久,为何这个案件的审理需要花费如此久的时间?对此,周兆成律师解释道,法律规定二审案件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审结,报院长批准后,可以再延迟3个月,本案是否存在超审限的问题,要看是否有其他不算审理期限的事项发生,比如鉴定等情形都不算审理期限。当然,本案作为一个侵权的民事案件,的确复杂,加之案件关注度较高,法院慎重处理也可以理解,当然还有疫情防控的影响。

近日,在微博上本案相关的词条下,出现了一些支持刘鑫的言论,有网友对此提出了质疑,这是否会是刘鑫方的“舆论战”?对此,周兆成律师表示,每个人都有在法律框架内发表自己观点的言论自由,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大家可以通过微博、头条发表自己的观点,但一定不要无事生非编造虚假内容,随意侮辱、诽谤他人,更不要煽动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当然恶意雇佣水军,带节奏,混淆舆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这是不是某一方的舆论战,这个我们不得而知。

也有一些网友提出观点,江歌妈妈通过发布视频,利用媒体的力量为自己争取声量。那么,这是否会影响司法判决?对此,朱界平告诉《新闻晨报》: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审判是独立的审判,任何人均不得干扰司法审判,因此江歌妈妈利用媒体也不会影响司法的审判。

周兆成律师则表示,江歌妈妈作为当事人,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普通公民对于这个案件也有知情的权利。对于这样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各方都还是不要试图依赖舆论,舆论不要干涉司法,也无法通过舆论来给自己争取有利的判决,我国是司法独立,法官作出裁判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要以证据来说话的。